臺南市各區衛生所門診收費基準表修正案
項次
收費項目
數額(新臺幣)
備 註
1
掛號費
五十元
2
體格檢查表(一般用)
一百元
每增一份加收十元
3
駕駛人認知功能測驗體格檢查表(考試用)
兩百元
4
預防注射接種表補發
5
預防注射證明書
6
英文預防注射證明書
7
普通診斷書
8
就醫證明書
9
英文死亡證明書
10
病歷影本
一百五十元
每份頁數逾十張者,每張加收五元
11
病歷摘要
12
行政相驗費
一千元
費用含發給死亡證明書十份,其申請加發者,每份加收十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