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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各區衛生所門診收費基準表修正案

項次

收費項目

數額(新臺幣)

備 註

1

掛號費

五十元

 

2

體格檢查表(一般用)

一百元

每增一份加收十元

3

駕駛人認知功能測驗體格檢查表(考試用)

兩百元

4

預防注射接種表補發

五十元

5

預防注射證明書

五十元

6

英文預防注射證明書

一百元

7

普通診斷書

一百元

8

就醫證明書

五十元

9

英文死亡證明書

一百元

10

病歷影本

一百五十元

每份頁數逾十張者,每張加收五元

11

病歷摘要

一百五十元

12

行政相驗費

一千元

費用含發給死亡證明書十份,其申請加發者,每份加收十元。